发文日期: 2024-05-29
生效日期: 2024-05-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税〔2018〕2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等20个单位具备2023—202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山东光明慈善救助基金会等50个单位具备202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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