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28
生效日期: 2024-09-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已经2024年4月26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2024年5月21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