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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金发〔2024〕1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金发〔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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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各金融控股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在中央金融委的统筹指导下,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把“五篇大文章”落地落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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