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4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40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