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3-22
生效日期: 2024-03-2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按照财政部等9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3号)要求,为方便试点单位了解深化试点的有关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指导和保障深化试点工作顺利高效进行,财政部会计司对《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技术问答1.0》进行完善更新,形成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技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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