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3-25
生效日期: 2024-03-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一)科技型企业受补助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2023年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且2022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微企业;或菏泽市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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