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3-18
生效日期: 2024-03-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公益事业捐赠收入财务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部分财政票据的通知》(京财综〔2022〕2317号)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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