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2-08
生效日期: 2024-03-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封关运行事宜通告如下:一、自2024年3月1日0时起,合作区正式封关运行。二、《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1号)、《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2号)、《关于调整横琴粤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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