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2-22
生效日期: 2024-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强化对银行函证工作的指导,现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操作指引生效实施后,财政部办公厅、原银保监会办公厅于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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