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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的意见 鲁政字〔2024〕2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的意见

    鲁政字〔202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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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为加强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推动海峡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立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的函》(国台函〔2021〕103号)精神,结合济北经济开发区、济北台湾工业园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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