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1-19
生效日期: 2023-12-2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客货并重、新建改扩建并举的原则,积极支持“十四五”铁路项目建设,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我们对《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基础规〔2021〕19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