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1-10
生效日期: 2024-01-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财库〔2023〕24号)等规定,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签订国债承销主协议等环节,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确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6家机构为2024-2026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0家机构为2024-2026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特此公告。附件:1.2024-2026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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