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1-08
生效日期: 2023-12-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比例有关要求,做好2024年中央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部门要指导所属预算单位在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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