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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琼府〔2023〕44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琼府〔2023〕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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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修订后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12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的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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