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2-26
生效日期: 2023-12-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和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启动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评申报、各市审核评价、省级汇总复核等程序,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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