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2-08
生效日期: 2024-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2023年1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期货领域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证监会)及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以下简称系统各单位)处理信访人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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