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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发〔2023〕166号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发〔2023〕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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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依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就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非油气矿产(不含稀土、放射性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主要依据矿业权面积,综合考虑成矿条件、勘查程度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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