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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四批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鲁发改服务〔2023〕905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四批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鲁发改服务〔2023〕9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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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促进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经各市推荐、第三方评估论证,确定17家企业为第四批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试点期限2年。现就做好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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