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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

    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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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继续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下称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二、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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