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9-14
生效日期: 2023-09-1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关于支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财政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支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财政政策措施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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