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8-30
生效日期: 2023-08-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 为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称服贸会),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按附件规定的数量或金额上限,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附件所列1-5类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数量不超过列表规定;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金额不超过2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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