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8-18
生效日期: 2023-08-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继续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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