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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令第76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令第7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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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并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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