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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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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符合政策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二、阶段性减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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