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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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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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