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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 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8号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

    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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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鲁政发〔1986〕119号)及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山东省(不含青岛市)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   (一)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申请减免受灾期间及灾后恢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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