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2-10-23
生效日期: 2002-10-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黄金体制改革决定的要求,加强黄金交易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将《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对黄金征收增值税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附件:《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附件:《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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