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对我区小微企业实施税费优惠的通知 桂财税〔2019〕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对我区小微企业实施税费优惠的通知

    桂财税〔2019〕7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税费政策红利,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9〕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实施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ld063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