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07-06
生效日期: 2021-07-0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8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将政策执行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杭州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为举办运动会进口的亚奥委会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指定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直接用于运动会比赛的消耗品,主管海关对照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商品范围、数量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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