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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 主席令第二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

    主席令第二十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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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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