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2-09
生效日期: 2011-02-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事关经济社会秩序维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近年来,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施行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得到加强,一大批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制裁,有力遏制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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