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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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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
    责任编辑:zhaowei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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