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财会〔2020〕6 号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财会〔2020〕6 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
    责任编辑:liuchunxiu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