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4-08-07
生效日期: 2014-10-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已被修订,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7号),本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文件具体可参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修订)》,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经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14年8月7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