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11-22
生效日期: 2017-1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1月22日 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息的运用管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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