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富余票作为发票类违法犯罪的重要源头票据之一,多年来屡禁不止。互联网直播行业直接连通大量自然人消费者和服务供给者,行业内同时存在票据的供需双方,且因互联网产品的无形性,犯罪较为隐蔽等特点,逐渐演化为富余票犯罪的新场景。近期爆发了三起互联网直播平台虚开充值富余票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富余票的开受票方而言,互联网行业的特殊性带来了不同于其他传统行业的税务风险,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观察到的互联网行业富余票虚开特点及实践新情况,剖析开受票方可能面临的不同境遇,揭示潜在税务风险。
01、三地爆发网络充值平台虚开富余票案件,平台应当警惕相应风险
3月27日,上海市税务局公布一起网络充值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21年1月以来,高某团伙操控多地空壳公司,利用网络充值平台富余票源获取进项,并虚构业务合同,以“信息技术服务”名义掩盖无货交易,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票1700余张,涉案金额超9亿元。
近半年来重庆彭水、山东平度两地也相继曝出高达上亿元的网络充值平台特大虚开案件。彭水案件中,犯罪分子控制的实控企业系某知名短视频APP官方充值代理商,经营过程中产生大量富余票,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之下,以广告发布、流量充值为名虚构交易链,对外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达8.8亿余元。而平度案与上海案件类似,涉案企业系非法售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平台中介,购买大量网络平台产生的富余票,大肆虚开转售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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