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1. 中国破产法的实践证明,破产法制度的建立和当下破产法的修改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的立法缺陷,更要首先确立立法修改的长远目标:破产法的修改应该以中共二十大三中全会确立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宗旨,以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为目标。
2. 破产法律制度的现代化是中国破产法律制度建设的根本目标,也是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内容。
3. 在中国破产法律制度建设取得重要历史进步且破产法面临修改的当下,中国的破产法的修改,应当从实现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行科学、系统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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