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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无账、无票”企业/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中,面对一些“无人、无账、无票”的企业和项目(以下统称“三无”项目)时,如何有效开展项目审核和税款确认等工作,一直是难点问题。在这一方面,某税务局基于内查外调的思路,探索总结出一套较为有效的操作方法,有助于解决“三无”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难题。

案例介绍

2022年6月,某税务局开始对W公司的“S”项目实施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组建专门审核团队。审核人员通过系统比对和前期调查,发现W公司被列入了“非正常户”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均已失联。经过互联网查询等外围调查,审核人员仅与一名曾在W公司任职的主管取得联系。通话过程中,该主管明确表示,W公司及“S”项目的财务资料已经缺失,收入、成本等相关发票根本无法获取。同时,该主管亦不愿前往税务局进行沟通,此后再未接听过审核人员的电话。对于W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失联,前任主管不愿配合调查等情况,审核人员作了记录。

在联系W公司相关人员的过程中,审核人员以邮寄送达方式,向W公司发送了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要求企业在90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直至申报期满,W公司仍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2022年9月底,审核人员向W公司邮寄送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被拒收;同年10月初,审核人员在某税务局官网以公告送达形式发布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直至11月初公告期满,W公司仍未履行清算申报义务。至此,对W公司“S”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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