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年走,鼠年到,辞旧迎新过大年!新年到了,如月仅代表税智星全体人员祝福大家新春快乐!
本期视频我们把增值税九大类抵扣凭证给大家一一做介绍,所以,在看视频之前呢,如月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取得的上述九类扣除凭证均可以抵扣进项税吗?答案就在视频中~
猪年走,鼠年到,辞旧迎新过大年!新年到了,如月仅代表税智星全体人员祝福大家新春快乐!鼠年希望您有“鼠”不尽的收获,“鼠”不尽的幸福,“鼠” 不尽的钞票,“鼠”不尽的美满生活。新的一年,我们税务讲堂也将一如既往的为大家送上最热点的财税资讯、最权威的税政解读以及最接地气的纳税实务案例,做您最贴心的专“鼠”顾问!
在本期税务讲堂正式开讲之前如月想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企业购进商品、劳务、服务等是不是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稍微有些经验的财务都知道当然不是的,那如月再问大家一个问题: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您知道还有哪些票据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呢?想一想你能列出几个?前不久啊,如月去一个旅游公司作税务内审,大家都知道相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旅游公司的收费公路通行费用是比较高的,但是,由于这家财务不知道通行费电子普票可以抵扣进项,因此大量的通行费电子普票都没有进行进项税的抵扣。按照之前的政策规定,通行费电子普票超过360天的认证期限,除非有不可抗力因素否则就不能进行抵扣了,所以一旦超过期限这些进项就白白损失掉了!
但是,在2019年的最后一天国税总局给大家送了一份大礼,就是总局下发了2019年第45号公告,公告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这对于企业来说绝对是最大的利好,也就是说我们的企业即便之前的通行费发票已经超过认证期了,但如果是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那么也可以按规定进行认证抵扣了!新政一发布,如月也在第一时间把最新的政策要领以及操作流程传递给了我们的客户,从而帮助企业挽回了一笔不小的损失。那么今天,我们就针对大家在实务当中出现的类似问题,把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9种情形以及抵扣方法做了一个归纳整理,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及时查缺补漏,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增值税的抵扣凭证有哪些。目前一共是9类,除了大家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上四类票据的相同点是:1.都在票面注明了税额,可以直接根据票面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2.都可以认证、勾选确认或稽核比对。其中,增值税专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勾选确认或扫描认证;通行费电子普票只能勾选确认;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则需要进行稽核比对。
除了以上四类,还有第五类: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这个是国外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应税行为,由被服务方也就是境内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以后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票面注明的税额可以直接申报抵扣,但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还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接下来第六个和第七个我们结合来看: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这两个都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为计算抵扣,直接用买价乘以对应的扣除率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关于扣除率,纳税人购进非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是9%,现行税法下还有加计扣除的部分,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也就是属于深加工的可以加计扣除1%,适用10%的扣除率。
第八类:桥闸通行费发票:用票面金额/(1+5%)*5%进行计算抵扣。
第九类:旅客运输服务的扣税凭证。在2019年4月1日之前取得旅客运输扣税凭证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但是根据2019年第39号公告,自2019年4月1日以后取得的旅客运输服务的扣税凭证也可以抵扣进项了,具体抵扣凭证有哪些、怎么抵,又分为以下不同的情况:
1.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票面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例如像滴滴打车、网约车,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票面注明的金额进行抵扣,不需要认证和计算。
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即我们常说的飞机票,整个行程单上有票价、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三部分构成,参与进项税额计算的只有票价和燃油附加费两部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等于(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4.铁路车票,不区分车票类型,但必须要有旅客信息,上车补票无旅客信息的不能抵。具体抵扣金额为票面金额/(1+9%)*9%
5.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共汽车票、船票。抵扣金额等于票面金额/(1+3%)*3%
那么到此为止,我们把增值税九大类抵扣凭证给大家一一做了介绍,总结来看,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取得的上述九类扣除凭证均可以抵扣进项税。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都可以凭票面注明的税额直接抵扣。取得的农产品普通发票、桥闸通行费发票以及载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则需要根据相应公示计算抵扣。在最新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5号公告中取消了取消了抵扣凭证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今后在实务当中,财务人员可以重点关注取得的票据是否属于上述可抵扣的范围,抵扣金额是否准确,以免出现纳税风险。
好了,本期的课程就到这里,视频下方依然为大家链接了我们本次课程的笔记以及相关的政策原文和解读供大家学习阅览,您还可以登陆税智星官网,适用我们的个税筹划小工具、在线问税、法规查询等板块,体验更全面的财税咨询服务,期待您的参与,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