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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09:08:48
企业于2018年签订的合同,明确所属服务期间为2018年度及费用金额,并在年底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费用,在次年进行2018年度汇算清缴之前支付并取得发票,该服务费用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是否允许税前扣除,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时是否还需要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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