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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16:21:34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文件第一条,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其中的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是以什么标准判定,在这期间签订的合同还是开具的发票还是支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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