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726 已回复
2023-08-18 11:29:27
我单位新办学校(非盈利性质,已批准建设),建设期需要通过我单位(学校的创办者),取得土地并建设相关房屋及配套设施。那么,我单位(学校的创办者)在取得土地时,是否需要交纳契税?,可否享受免税?另外我单位(学校的创办者)在建设完成、验收通过后,土地及不动产等设施在往学校(验收后才能核名并批准登记)划转这些资产时,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开具发票按照什么税率开具?学校(非盈利性质)在接收这些不动产时,是否可以免契税、免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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